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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过3千男人 船快到上海她跃入大海(转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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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1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情窦初开

  余美颜,别号梦天,生于1900年,广东台山县荻海人。关于她的家庭背景,存在不同版本的说法。广为流传的版本是,余美颜的父亲余大经是当地的一名典当商人,母亲饱读诗书,颇具文学修养。亦有一说,称其父亲是广州某当铺的伙计,每月收入仅四十元,仅够一家生活所需。不论家境如何,余美颜年幼时,口齿伶俐,“姿美神秀,质意心灵”,每次放学回来,因其姿色过人,总有不少男士尾随其后。(杨村,1954,《中国电影演员沧桑录》,香港:世界出版社。)

  余大经见不得这般情形,勒令美颜辍学回家。余美颜高小毕业便不再继续读书,回到家中补习国文、英文。因天资聪慧,十五岁上下便已可以与人高谈阔论,大谈自由解放的道理。

  渤海九少是众多倾慕余美颜的年轻男子中的一位,因常常飞鸿传情,深得美颜好感,情愫渐生。少女的芳心一旦豁开了一道口子,内心的欢喜便如同冲出闸门似的万马奔腾了。为了和九少相会,美颜常常要等到严厉的父亲出门之后,才能溜出家门和九少相见,她对这来之不易的自由恋爱甚为珍惜。

  或许是因为从小读了那些自由的文章,或许是接受新文化运动的先进思想,余美颜不仅向往爱情的自由,也渴望身体的自由。在那个年代,会游泳的人不多,女子游泳更是稀罕。余美颜穿泳衣下水游泳的事情成为当地的一段佳话,令她声名鹊起。

  十七岁那年,美颜代表母校参加台山县的联合运动会,被首富之子谭祖香一眼看中,谭家很快便上门提亲。余大经一口应承了这门婚事,虽然母亲知道女儿的心另有所属,但始终拗不过一家之主余大经的主张。第二年,18岁的余美颜成为谭家媳妇。

  新婚燕尔的余美颜并没有太多时间与丈夫共沐鱼水之欢。婚后两个月,因家族生意失利,谭祖香奉父命前往纽约处理商务。丈夫离家之后,余美颜的日子并不好过。刚刚被点燃的青春之火无处排遣,每每夜深人静时,辗转反侧的都是那些自由的欲念不断与妇道规训强烈碰撞的煎熬。丈夫常年未归,家中礼数严格,余美颜最后终于“复因种种关系, 感觉婚姻不自由之痛苦”离家出走,浪迹广州、上海、香港等地,开始了她长达10年的情欲之旅。

  浪荡十载

  从1898年光绪帝下令解除女子缠足恶习的“天足运动”到1927年广州国民政府通过的《禁革妇女束胸》的“天乳运动”,不到30年的时间里,民国时期的女性身体自主权大大增强。1927-1937年的10年间,国民政府大力提倡国民体育运动,女子体育得到快速发展。在“救国强种”思想的指导下,女子对自己身体的所有权逐渐被国民政府收编、征用,成为肩负国族兴亡之重担的法器。

  1934年国民政府发起的“新生活运动”,在蒋介石的大力推动下,更是将整个国民生活进行军事化改造。可以说,整个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大概只有前30年左右的时间,是女性身体最为自主、最为奔放的年代,这正是令余美颜成为民国第一欲女的时代。

  1918年2月27日,余美颜离家出走来到广州没多久,偶遇一桩刺杀案,她被巡捕误当成凶手抓了,投送到了监狱。因为此次拘留,谭家与余家解除了婚姻,父亲余大经认为此乃奇耻大辱,追至广州,将她告进了当时广州的新式监狱“习艺所”改造一年。“习艺所”是当时广州政府开办的收容所,在收监犯人的同时,培养他们走上社会、自力更生的能力。

  余美颜是如何挨过这一年的监狱生活的,至今仍是一个谜团,无人知晓。牢狱之灾并未令余美颜顺从于传统道德。或许是在牢房里看到诸多人间百态,让她认清社会制度乃是男人设立的本质,更让她学会了娴熟运用身体工具追求理想、反抗社会的本领。在她出狱之后,更加坚定了走追求自由的道路——身体的自由、感情的自由、金钱的自由、性的自由和家庭的自由。

  获释后,余美颜身着奇装异服,行为怪异,她在沪港穂三地漂泊,穿梭于军界、商界各路达官显贵之间,她承认自己玩于股掌之间的男人,达到了3000人之多,她不顾政府禁令,冒着巨额罚金的风险,在广州城扬鞭策马,与另外三位行为出格的世家女子被世人称为广州“四大天王”,风头盛极一时。

  更有传言说她娇奢淫纵,喜欢在旅馆裸睡,一时间引来很多人的注意。被解除婚约、被脱离父女关系,没有了这些传统道德约束下家庭和婚姻的包袱,本就崇尚自由的余美颜,为自己找到了释放身体情欲的社会空间。她将酒店的公共地方视作展示身体的舞台,沐浴之后,赤身裸体睡在卧室门口,令来往旅客瞠目结舌。她旁若无人、谈笑自如。对于那些见她裸体便惊愕不已的人,余美颜是颇为不屑的。在她眼中,自然裸露的身体,是一般人无法欣赏的一种美丽。

  社会大众对她多以“奇女子”视之,各类大小报章都拿她当娱乐明星对待,或抨击,或猎奇,她追求自由的代价便是让自己不断成为娱乐头条。当然,报界也不乏评论者认为她是敢做敢为的女界先锋,开创了女子之新纪元。

  虽倾慕之人颇多,亦能将男人把玩于股掌之间,但余美颜的心里始终是追求爱情自由的。然而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传统家庭依然无法容忍这样一个追求爱情自由、身体自由、情欲自由的绝世女子。余美颜不断遭受感情上的挫败,无法再结秦晋之好、重归家庭,只能在情涛欲海中辗转漂泊。

  对于别人对她放浪形骸的指责,她有着自己的独到看法,她说过:“无论古今中外,只有男子可以玩弄女子,女子不能玩弄男子,所以我和数千男子性交,这是我玩弄男子的一种把戏,虽然不能说是开世界的新纪录,但也是爽快十余年,男子原来是很笨的,玩弄不是一件怎样的难事,这就是制度所造成的啊。”(张振编著:5女子自杀的解剖6,南京中山书店,1928年版,第17页,引自侯艳兴,2008,《性别、权力与社会转型》,上海:复旦大学,182页)

  交往、把玩的男人越多,越让余美颜了解这个男人主宰的世界,她也越发知道,把玩的男人虽多,但只能令自己爽快一时,并不能彻底改变这种大多数女性不自由的社会现实。自由理想无法全面达成,感情挫败日益痛心,阅历的男人越多,她越觉得自由之理想行将幻灭。

  一掷千金& ?$ d4 ~3 }0 \3 T, I* K3 l

  作为一代传奇女子的余美颜,最令人称道的,莫过于“闹市掷钱事件”了。有一年冬天,有一个富商想与余美颜同居,余见这人并不算讨厌,便同意了,叫他带3000元钱来过日子。但第二天富商只带了1500元前来,余美颜见状大怒大骂他为富不仁、吝啬不堪。

  余美颜虽说是一代欲女,但却是性情中人,感情的纯洁在她看来,绝不是金钱可以交换的肉体交易。她不能接受富商将两人的感情关系视为市井买卖一般的讨价还价。区区1500元,余美颜并不看在眼里。她一把抓过钱来,推开亚洲酒店七楼的窗户,将这些钱悉数抛下,就当是替这富商为寒冬腊月里的穷苦百姓做点好事。纸币如雪片般在广州闹市街头(另有一说是在上海)从天飘落,余美颜追求自由的心也在这些世俗男人一次又一次的羞辱面前,摇摇欲坠。

  广州、上海两地的报纸纷纷报道此事,也让余美颜的惊世骇俗之举进入了沪上四大花旦之一的电影明星杨耐梅的眼帘。

  搬上银幕

  经历逐出家门、婚姻失败,情伤遍体的余美颜不是没有想过委身为妾,但心中对自由的念想,又让她无法逆来顺受。虽心系渤海九少,但渤海九少的父母,因听闻她的风流韵事,认为两人若是只做对露水夫妻,家里不会阻拦,但若是成为永久伴侣,家里断然不会同意的。历尽沧桑的余美颜知道,在那个年代,得不到家长支持的婚姻只是春梦一场。

  回不去家庭,亦无法收获爱情的余美颜,试图遁入佛门,以寻得灵魂上的自由。她曾在香港九龙青山佛寺落发为尼。但谁知道消息泄露出去,众多相好跑去青山寺看她。佛门乃清修之地,哪里容得这些狼虎之徒恣意徜徉?住持觉得这样成日迎来送往会有碍清规戒律,担心闯出不雅之祸来,遂要求她离开。至此,余美颜已经清楚地知道,侍佛之路是走不通了。

  阅人无数,却无法在性的关系上获得应有的尊重;付出感情,却被拒于传统礼教家庭之外;一心理佛,追求最后剩下的灵魂自由,亦不容于尘世。这时候,除了死,她再无第二条路可走。

  走上银幕,是余美颜自杀前最后的心愿。1927年她前往上海,想联络朋友看能不能碰碰运气,投身大银幕,她说:“吾放荡十年,负辱深重,此行来沪求以投身银幕,留一纪念,使社会一般青年得识余之真面目,或不至于蹈余覆辙,目的达后,余将投身大海,洗去此生污秽,来世或可做一纯洁女子,得到真正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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