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明Max Ma 保险理财系列文章之(687)----分红保险系列之243:
; l) G/ K* o& n
通过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分红保单完全可以做到与房产等其他类型的投资互相兼顾,同步增值!可以实现此目的的最便捷、最灵活的方式应该就是PolicyLoan了.
8 U' l' M; n3 x) l6 e% {/ k
具体地说,就是在必要时采用PolicyLoan的形式快速借出分红保单中的部分现金值以用作其它投资目的,及时抓住和兼顾稍纵即逝的投资良机,待适当的时候再把PolicyLoan及时归还。
& {' }6 E5 v4 I; W9 Y0 `
Policy Loan的便捷之处表现在:只需看保单现金值、不用考虑借款人的收入和信用分数;申请手续简单,放款快捷,一般在一周内即可到账。不少精明的分红保单持有人都很善于将PolicyLoan用作紧急资金周转或兼顾其它投资的短期融资手段,极大地加速了家庭财富的增值!但也有不少人因不了解此方式或对其税务后果不甚明了而不敢利用,从而错失了很多投资机会! 1 |* t% }8 f' n ^
我们今天就来简单谈谈分红保险的PolicyLoan到底有什么样的税务后果以及应如何避免和控制。
9 A. u% p% @) d$ R
分红保险的PolicyLoan就是以分红保单中的现金值为依托向保险公司借钱用。 " f0 g( S& n9 L9 n( `$ P
Policy Loan分二种情况, % V4 w9 ~8 d0 F4 D( [( E& I1 f
一是在保单过了31天的宽限期还没有收到应缴的保费时,保险公司会自动产生一个PolicyLoan(称为AutomaticPremium Loan,简称为APL)来为客户续交保费,以维持保单的持续有效性;
& A# V! J+ D/ y3 D% c
二是投保人主动向保险公司申请一个PolicyLoan来变相使用保单中的现金值以应急需,或用作抓住其它稍纵即逝的投资良机。 ; p0 J( F" }% ?8 n, a
这二种情况下的PolicyLoan,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是一种对保单的处置方式,所以都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税务后果,即:超过保单ACB的PolicyLoan的额度要全部(而不是按比例)算作当年的TaxableIncome。 例如,如果分红保单中的总现金值为$40万,而保单的ACB为$60万,PolicyLoan为$36万,由于policyLoan少于ACB,那么就不会产生应税收入的问题;如果分红保单中的总现金值为$60万,而保单的ACB为$40万,PolicyLoan还是$36万,由于此时的PolicyLoan还是少于ACB,则也不会产生税务问题;但如果PolicyLoan为$54万(即:保单最大化的借款,借出$60万总现金值的90%),超过了ACB($40万),那么,这就会产生一个应税收入了,Taxableincome=54-40=$14万。 : r0 L! g3 W4 N- W( x* `8 i4 @# ]
通过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5 B+ r$ m5 @3 j( J3 B7 w1 M
1)在分红保单生效后的前5-7年或前10年左右(二种类型的分红保单不一样),由于总现金值一般都还低于ACB,而PolicyLoan最多只能借出总现金值的90%,因此,即使你做最大化的PolicyLoan,都不会产生税务后果; . p. E9 N; X- r2 D1 G" W
2)在分红保单生效十几年以后,总现金值最终会超过ACB,但只要你借的PolicyLoan不超过保单的ACB,则仍然没有任何税务后果;
4 |! J; C0 M3 @ X
3)在被保人八十六、七岁或更老的时候,保单的ACB将最终会变成0,此时,保单持有人所借的任何额度的PolicyLoan都会算作应税收入!
1 O! W5 ^/ Z! _7 ]4 x
不过,需要明白的是:若PolicyLoan在当年就还回给了保险公司则不需报税,只有在当年没有归还的PolicyLoan,超过ACB的部分才需在第二年申报为TaxableIncome,但等到哪年再还给保险公司时,又可冲减当年的应税收入,相当于把以前缴纳的税又退回给您啦。 % J+ m! @3 m1 U0 P& o: B; Q3 u f
总之,购买了一份分红式保险,是否需要采用Policy Loan 来应急需或兼顾其它投资良机,它的税务后果并不是主要的考量因素,也并非象有的人想象得那么严重或可怕,它其实是可控的,特别是在保单生效后的早、中期,它还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若想了解详情,欢迎来电咨询,或约面谈或Zoom Meeting。
4 f* n8 Y( J9 L1 P. t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建议。具体请咨询合格的专业人员,也欢迎与本文作者联系。马新明Max Ma为资深专业理财顾问,高级保险理财经理,环球百万圆桌会终身会员,对分红式保险进行过长期、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并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电话:647-832-6780;Email:maxmafin678@gmail.com;更多相关文章请浏览他的专业博客:www.msunfinancial.com/blog,或关注他的公众号: MaxMa_Canada,或加其微信:maxma678)
+ b1 l4 {1 r. r, p) 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