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法庭近日就一起华人地产经纪向买家索赔佣金案作出判决,买家因违反合同,被判支付佣金22,797.75元和750元的诉讼费用。 根据公开的法庭文件,买家Mani与地产经纪孙某早年曾在同一间银行工作。之后,孙某离开银行,成为地产经纪人。2021年,Mani联系孙某,请他帮助找房。 2021年5月3日,双方签署了一份“买方代理协议”,由于正值疫情,协议是通过DocuSign和Zoom会议在线签署的。协议的有效期是2021年5月3日至8月31日。 孙某作证说,在2021年4月24日到5月11日,他向Mani推荐了一套房产,但是Mani不满意该房屋的卫生间数量,双方在5月11日通过短信就这套房屋的情况进行了沟通。 之后,孙某就联系不上Mani,孙某持续跟进,但未收到回复。不过,孙某留言告知Mani,双方的《买方代表协议》仍然有效。 从2021年5月到2021年11月,孙某一直没有收到Mani的任何信息。孙某在给其他客户找房的时候偶然发现,当初的那套房子已经被Mani买下。 孙某经过查询发现,这个房子的购买日期是2021年7月30日,成交价是$807,000元。随后,孙某联系Mani,祝贺他买到了房子,但要求他支付佣金。 Mani拒绝支付佣金,于是双方对簿公堂。 Mani作证说,他承认于2021年5月3日在Zoom会议期间签署了代理协议,他还阅读了协议,并问了一些问题。但Mani声称孙某告诉他,买方代表协议是一份“灵活的文件”,不会强制执行。Mani还说,他认为孙先生是他的朋友,尽管他自己读了合同条款,但在签合同时明白孙某不会执行合同。为此,孙某要求佣金,Mani觉得他被孙某出卖了。 Mani还说,在2021年5月,他收到孙某推荐的另一套房源信息,但是价格在他的预算之外,为此,他认为孙某没有为他的最大利益行事,而是为了销售提成让他加价。于是Mani认为他和孙某已经分道扬镳,但是没有书面证据证明这一点。 后来,Mani在同年5月16-17日约见了另一名房地产经纪人,并与他签署了一份新的买方代理协议。2021年7月30日,Mani通过新经纪买下了这套房屋。 法官表示,被告Mani是一个成熟而聪明的人,能说多语种,是研究生专业人士,并在金融环境中使用英语工作。如果不想签订协议,可以随时拒绝,所以协议有效。 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如果在协议生效期间,买方签订了购买房屋的协议,则买方同意经纪人有权获得售价2.5%的佣金。 至于Mani所描述的分道扬镳,与孙某的证词相矛盾。经纪人孙某在2021年5月3日之后不断尝试联系Mani,而所有短信和邮件都没有显示Mani明确表达过不想再受合同约束或是对孙某服务的不满。 而Mani买房的时间正处于双方的合同期内,所以Mani需要支付这笔佣金。 根据房屋的价格$807,000元,2.5%佣金为$20,175,按13%的HST征税,即$2,622.75,共计$22,797.75元。 此外被告Mani还需要支付$750的法庭费用。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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